2005年,长沙市农村社会经济主要指标在中部省会城市(长沙、武汉、郑州、南昌、合肥、太原)比较中,处于领先位置。具体情况如下:
一、粮食总产量居第1位
2005年,长沙市认真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努力提高耕种水平,农业生产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市耕地面积370.35万亩,在中部六省城市中居第1位,耕地复种指数达2.52次,仅低于武汉,居第2位;粮食单产每亩440公斤,居第1位;粮食总产量达262.28万吨,居第1位。长沙市经济作物播面积占总播面的36.33%,位居3位,对比表明近几年长沙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农业人口人均肉类产量居第1位
2005年,长沙市畜牧业生产在狠抓牲猪品改的同时,大力发展肉用牛、奶牛、和黑山羊等草食动物、充分利用塘、坝、水库发展水产养殖业。全年猪、牛、羊、禽肉类总产量达64.68万吨,在6个城市中居第1位;其中猪肉产量达54.62万吨,居第1位,水产品产量10.42万吨,在6个城市居第3 位 。每一农业人口人均生产猪肉135.6公斤,居第1位。长沙市牛肉、羊肉、禽肉等产量所居位次较靠前,如长沙市牛肉产量有1.79万吨,居2位,仅低于郑州;羊肉总产量1.14万吨,居第2位;禽肉产量7.12万吨,居第2位。随着城市居民收入的增加,城市居民对羊肉、家禽、牛肉、特种养殖等需求量逐年增加,应积极地、有计划地发展。牲猪生产虽然是长沙市畜牧业的拳头产品,但应加大品改力度和环保意识,增强市场竞争力,控制牲猪总量,有意识地引导农民进行畜牧业结构调整,确保农民增收。
三、人均主要农产品占有量居第1位
从部分主要农产品人均占有量来看,2005年长沙市人均粮食占有量达422公斤,在6个城市中居第1位。人均猪、牛、羊、禽等肉类产量104.17公斤,居第1位。这表明长沙市主要农产品生产能力在中部六省处于领先地位。
四、农民人均纯收入消费位居第1位,人均住房面积居第1位
2005年长沙市农民人均纯收入4908.37元,在6个城市中居第1位。6个城市中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4000元的有4个。长沙市农民生活消费水平居前,2005年长沙市民生活消费支出4166.23元,居第1位;人均住房面积达49.42平方米,居第1位;人均住房支出662.02元,居第2位;人均生产经营费用支出1831.7元,居第3位。以上数据表明,长沙市农民注重生产投入,农民收入增长较快。
五、第一产业增加值位居第1位
2005年长沙市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12.59亿元,在六个城市中居第1位。2005年长沙市农业、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等部分主要指标与中部六个城市相比位次靠前,尤其是粮食、牲猪的人均生产水平有着明显的优势。但也显示了长沙市农业发展中的不足,如小麦、玉米、产量偏低,位次居后;尤其是在结构调整中还没有形成品牌效应,长沙市象郑州市大型肉食品加工业企业比较少,应大力扶持和发展。因此,必须通过不断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有意识地扶植和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把长沙市农产品产量居前的数量优势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变为质量优势、市场优势,大力扶持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同时通过加快城区和县(市)以及重点镇的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多种畜牧业,鼓励农民进城进镇发展二、三产业,确保农民增收,保持和提高长沙市农业的优势。
[长沙市统计局 李靖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