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资金为省级财政资金,属2014年太阳能提灌站建设项目并以(川财农[2014]200号)文下达建设任务,按照盐边县农牧局2015年3月6日《关于盐边县红果乡三滩村太阳能提灌站建设的会议纪要》精神,受项目业主委托,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按“民办公助”机制,参照比选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边县红果彝族乡三滩村大乔地太阳能提灌站项目建设工程
2、项目业主:红果乡三滩村村民委员会
3、实施时间:拟于2015年9月开工,2015年11月完工。
4、建设地点:红果乡三滩村大乔地
5、建设资金:财政补助资金,已落实。
6、工程规模: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专用容积泵等的施工、调试工程,(详见比选文件清单)。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一般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4年11月至今连续六个月的缴纳证明〉;⑤参加此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3、其他要求:1、2011年至今有1个太阳能提灌站项目类似工程业绩(审查业绩原件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移交证明书、用户证明原件。);2、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为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3、项目经理2011年至今有1个太阳能提灌站项目业绩(提供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4、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5、省外企业须具有省外企业入川备案登记证
4、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报名:凡具备以上资质的比选申请人均可报名。报名时须出具以下证明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税务登记证;⑤组织机构代码;⑥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法人代表签字确认;⑦企业近三年内类似工程业绩合同;⑧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须加盖单位公章),由比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比选时不再进行资格审查。
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比选申请或中标资格被取消,我单位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2015年 8月26日 上午8:30---11:4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盐边县农牧局农机管理科(盐边县桐子林镇东环北路36号)。
四、联系人及电话:陈能宽 8655789
袁野 13550917190
盐边县农牧局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