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保障类政策-- 科研人员成果转化
发文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 文号:吉政发〔2018〕25号 | 阅读量:924 2021-05-18
政策要点 科研人员成果转化
服务对象 各级单位科研人员
支持方式 1.建立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各方参与的创新联盟,落实相关政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兼职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到企业兼职研发的科研人员可实行市场化薪酬。
政策依据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8〕25号)
服务部门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欧海杰 0431—88975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