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决定召开海城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公告
海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海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6日至28日,在市工会大厦召开,会期两天半。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海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海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海城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海城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批准2017年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海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海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海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
九、其它。